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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昌大建设集团团委组织优秀青年代表瞻仰庄龙甲烈士故居
  集团公司团委组织团员青年代表瞻仰庄龙甲烈士故居       4月3日上午,集团公司团委组织了近30名团员青年代表到奎文区的庄家村瞻仰了潍县党组织创始人庄龙甲烈士的故居。他们听取了工作人员关于庄龙甲烈士生前事迹介绍,向烈士敬献了鲜花。清明节之际,是中华民族祭祖、祭英烈的日子。没有代代祖先的继往开来,就没有中华文明的薪火相传,没有无数革命先驱的奋斗牺牲,就没有民族的生存独立和解放。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用生命换来的。缅怀先烈、当思幸福来之不易,更加珍惜今天。通过这一活动,使团员青年们感受了一次生动的爱国主义和奉献精神的教育。

    庄龙甲(1903.12.6——1928.10.12),潍坊市奎文区庄家村人。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山东省革命烈士,潍县党组织创始人。曾任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学校第一任党支部书记(1923——1924),中共潍县支部书记(1925——1926),中共潍县地方执行委员会第一任书记(1926——1928)等职务。期间创立了山东省第一个县级党组织,第一个农民协会(南屯农民协会),第一支革命武装(潍县赤卫队)。1928年10月12 日,壮烈牺牲在敌人的铡刀下,年仅25岁。(09.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