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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委、市政府授予集团公司全市和谐创建示范单位称号
近日,市委、市政府以潍委[2008]48号文件的形式,通报表彰了全市和谐创建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集团公司被授予全市和谐创建示范单位称号。受表彰的共有全市各行业、各系统、各部门的285个单位,其中市直部门、单位45个。 和谐创建工作,是2007年度潍坊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这项活动的广泛、深入、持续推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集团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从自身实际出发,广泛开展了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多次的评审中得到广泛好评,并最终获此殊荣。这是集团公司员工全体参与并为之而努力的良好回报,充分说明了集团公司在潍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信息源自:潍委[2008]48号: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和谐创建示范单位和和谐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08.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