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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被授予潍坊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集团公司等57家用人单位被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2007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此前,集团公司曾连续两年荣获该项工作的先进单位称号。同时,一分公司等16个基层单位被授予 “劳动保障诚信先进单位”, 人力资源部刘德明、盛太瑞、魏延东三同志被授予 “劳动保障管理先进个人”。 多年来,集团公司一直保持着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优良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集团公司更是注重对守法意识的培养和树立,人力资源部作为集团公司的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处处从企业实际出发,克服劳资人员配备少、业务知识相对贫乏的困难局面,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上狠下功夫。每年开展多次形式不同的学习研讨班,对上级的劳动政策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学习贯彻,收效明显。今年,为促进基层单位的守法护法意识,集团公司决定将一分公司等16个独立投保的基层单位作为劳动执法年检单位与集团公司分户报检,首先从严把内部审核关入手,做了大量细致筹备工作,最终达到一次受检合格,受到上级劳动部门的表彰。 受表彰的基层单位均表示要再接再厉,从日常基础工作做起,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集团公司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07.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