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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昌大杯”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集团各基层单位、子公司、总部部室: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活跃员工的文化生活,按照年初确定的企业文化活动意见,拟举办第二届“昌大杯”乒乓球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此次比赛由工会、共青团联合组织。设置比赛组委会:主任:李坤明副主任:王忠义、张 炜、王 磊成员:刘亚宁、王学斌、于锡宗、许同洲、付光晨、张德建、李周泉、王子政、孙玉法、孙 伟、郑国光、杨夕岩、栾晓丽、于天长、张万树、冷海新。组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报名及相关事宜的联络和处理。 二、比赛项目设置: 1、此次比赛设置男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三项赛事。 2、男子团体比赛,实行分组单循环比赛,只采用单打的方式,每队出队员3名,五盘三胜制,每盘采用11分球、5局3胜制。每组前两名进入下一轮淘汰赛,第一届“昌大杯”的前四名为小组种子队(鸢港、市政、第一分公司、装饰分公司);男子单打,实行淘汰赛,额满32人为止,分上下半区,第一届“昌大杯”的前8名选手为种子选手(吴敬亮、代成立、杨福山、李杰、孙旭光、郑国光、付如锡、张明起)分别进入上、下半区,比赛采用11分球,7局4胜制;女子单打比赛根据报名情况,或先实行单循环比赛、或直接实行淘汰赛,比赛采用11分球,如果是分小组循环赛则采取5局3胜制,如果是采取淘汰赛则采取7局4胜制。 三、比赛时间:初步确定在五月下旬,比赛共进行两天时间,团体比赛一天,单打比赛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考察中。初步确定在市体校设在纺校旧址的乒乓球俱乐部(东风东街与新华路交叉路口东北六层)进行。 五、参赛范围:集团所属各基层单位、子公司、总部均参加此次比赛。 六、奖项设置:男子团体奖前三名,第一名获“昌大杯”、其中第三名并列;男、女单打奖前三名,其中第三名为并列。 七、组团要求: 1、此次比赛是集团组织的一次文化活动,各基层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着活跃员工生活的原则,组团参赛,积极参与。第一至第八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安装分公司、第二安装分公司、机施分公司、装饰分公司、劳务管理处、物资供应处、鸢港公司、园林公司、市政公司、集团总部都必须组团参加团体比赛,其它单位视各自情况确定。 2、各参赛单位必须派出领队,负责本单位的整个赛事管理。 3、各参赛单位原则上要统一服装,比赛用拍、比赛饮用水由各单位自备。 4、各参赛单位要接受组委会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严格比赛时间,比赛开始后15分钟,参赛队和参赛队员未到者取消其继续比赛资格。 5、比赛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并视具体情况再确定。 6、报名工作安排在5月22日完成。请各参赛单位将领队、团体赛队员、单打队员名单报党群工作部,以便早日确定秩序册。 八、其它事宜: 1、总裁判长由组委会与承办俱乐部协商确定,裁判员由比赛双方现场批定。 2、比赛秩序册待确定后再发放,比赛成绩现场公示。 3、以秩序册确定的事宜为准。 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 共青团集团公司委员会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07.05.19) |